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为()。
- A8%~15%
- B15%~25%
- C20%~32%
- D60%~75%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在住建部)1990年颁布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国家标准),规定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居住用地20%~32%;工业用地15%~25%;道路广场用地8%~15%;绿地8%~15%。
分类: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题库,土地登记代理人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