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学答题网 > 问答 > 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题库,经济法题库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担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元
  • B30万元
  • C50万元
  • D60万元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分类: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题库,经济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