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08年8月研发成功一项专利技术,发生研发支出16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的金额为120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0年,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费用化部分可加计150%税前扣除,资本化部分允许按150%在以后期间分期摊销,则本期无形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
- A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75万元
- B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75万元
- C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00万元
- D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0万元
企业2008年8月研发成功一项专利技术,发生研发支出16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的金额为1200万元,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0年,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费用化部分可加计150%税前扣除,资本化部分允许按150%在以后期间分期摊销,则本期无形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
2008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200-1200÷10÷12×5=1150(万元);计税基础=1200×150%-1200×150%÷10÷12×5=1725(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725-1150=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