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200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


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200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一因公外出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

  • A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 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王某作为办事处人员,其执行公务的行为应由办事处负责.因为办事处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应由总公司承担.

分类: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