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但尚未达到后果特别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员,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A3年以下
- B3年以上5年以下
- C5年以下
- D5年以上
《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但尚未达到后果特别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员,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