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结算凭证金额109 000.62元的大写金额为人民币( )。
- A壹拾万玖仟元零陆角贰分
- B壹拾万玖千元陆角贰分
- C壹拾万零玖仟元陆角贰分
- D壹拾万玖仟元陆角贰分正
票据结算凭证金额109 000.62元的大写金额为人民币( )。
根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中文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D项错误;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所以,¥109 000 .62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玖仟元零陆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玖仟元陆角贰分,AC正确。B项中“千”应为“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