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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某施工单位甲向供应商乙采购一批钢材,约定货到付款,材料运抵交付给甲后,甲支付


某施工单位甲向供应商乙采购一批钢材,约定货到付款,材料运抵交付给甲后,甲支付了80%的材料款,两年后乙想起甲欠付的材料款向甲索要,甲支付了剩余20%的货款,后甲反悔,认为乙已超出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乙不应再获得剩余货款,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还,则()

  • A人民法院应判定乙退还甲支付的20%的货款
  • B人民法院应判定乙退还甲支付的20%货款的一半
  • C人民法院应对甲的起诉要求不予支持
  • D人民法院应判定甲支付乙延迟付款的利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分类:法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