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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和公司共有甲和乙两处房产,房产原值共计2200万元,2015年年初,将两处


天和公司共有甲和乙两处房产,房产原值共计2200万元,2015年年初,将两处房产用于投资联营,将原值为1000万元的甲房产投资于家明公司,天和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当年取得分红50万元;将原值为1200万元的乙房产投资玉林公司,不承担联营风险,当年取得固定利润分红80万元。已知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30%。则下列关于上述两处房产的房产税缴纳情况,说法正确的有()。

  • A天和公司应就甲房产缴纳房产税6.7万元
  • B家明公司应就甲房产缴纳房产税8.4万元
  • C家明公司应就乙房产缴纳房产税9.26万元
  • D天和公司应就乙房产缴纳房产税9.6万元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企业以房产投资入股,其房屋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其应缴纳的房产税应由拥有房屋产权的被投资方缴纳。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家明公司应就甲房产缴纳房产税=1000×(1-30%)×1.2%=8.4(万元)。天和公司应就乙房产缴纳房产税=80×12%=9.6(万元)。

分类:税法,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