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学答题网 > 问答 > 经济法律基础题库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已届满?是怎样计算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分类:经济法律基础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