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3年3月1日以银行存款96万元购入一项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6年,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为5年。该无形资产2004年末估计可收回金额为35.15万元、2005年末估计可收回金额为45万元。则甲公司2005年末应反冲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万元。
- A20.95
- B12.25
- C17.55
- D19.2
甲公司2003年3月1日以银行存款96万元购入一项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6年,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为5年。该无形资产2004年末估计可收回金额为35.15万元、2005年末估计可收回金额为45万元。则甲公司2005年末应反冲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万元。
①首先选定摊销期限为5年; ②2003年应摊销16万元(=96÷5×10/12); ③2004年应摊销19.2万元(=96÷5); ④2004年末的摊余价值=96-16-19.2=60.8(万元),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35.15万元,应提准备25.65万元,并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35.15万元; ⑤2005年应摊销11.1万元[=35.15÷(36+2)×12]; ⑥2005年末的摊余价值=35.15-11.1=24.05(万元),正常摊余价值为41.6万元(=96-16-19.2-19.2),而此时的可收回价值45万元,说明价值已经恢复,应反冲24.05万元与41.6万元的差额,即1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