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
- AⅠ.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 BⅡ.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CⅢ.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DⅣ.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EⅤ.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FA、Ⅲ.Ⅳ.Ⅴ
- GB、Ⅰ.Ⅱ.Ⅲ.Ⅳ
- HC、Ⅱ.Ⅲ.Ⅳ.Ⅴ
- ID、Ⅰ.Ⅱ.Ⅲ.Ⅳ.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
解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如下:(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