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 6 月 1 号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 6 月15 号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 月 18 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 6 月 20 号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 A6 月 1 号
- B6 月 15 号
- C6 月 18 号
- D6 月 20 号
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 6 月 1 号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 6 月15 号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 月 18 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 6 月 20 号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标准:一次竣工验收通过的,以承包人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二次工验收通过的,以承包人修改后再次提请发包人验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