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学答题网 > 问答 >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题库,助理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题库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甲乙二人生有一子,离婚后由甲抚养,不久甲死亡,在遗嘱中指定由其弟作为其子的监


甲乙二人生有一子,离婚后由甲抚养,不久甲死亡,在遗嘱中指定由其弟作为其子的监护人,并特别声明不许乙作为监护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任其子的监护人。法院应当()。

  • A驳回乙的请求,依照甲的遗嘱确定由甲弟担任监护人
  • B接受乙的请求,确定由乙担任监护人
  • C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由甲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 D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由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暂无解析

分类:理财规划法律基础题库,助理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