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 )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予立案追诉。
- A0.1
- B0.3
- C0.5
- D0.7
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 )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予立案追诉。
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