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销售中,合同中未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产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的,( )。
- A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 B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 C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企业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相等的金额
- D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全部误差面积的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销售中,合同中未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产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的,(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利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