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税务机关按下列()情形确定销售额。
-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C组成计税价格
- D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确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税务机关按下列()情形确定销售额。
本题考核增值税销售额的核定方法。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