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学答题网 > 问答 > 合伙企业法题库,司法卷三题库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张、王、李、赵4人成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


张、王、李、赵4人成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不好,想自己另外开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希望退出合伙,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赵才可以合法退伙?()

  • A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 B获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C赵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的事务造成不利影响
  • D获得其他任意两名合伙人的同意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考查通知退伙。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在本题所设情况下,赵退伙只要满足AC两项条件即可,而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

分类:合伙企业法题库,司法卷三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