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赵某。赵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的职务
- 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 C制订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京海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赵某。赵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监事会的职权为:(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职权为:(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选项BC是董事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