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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某、王某、邹某、孙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


张某、王某、邹某、孙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 A孙某对执行合伙事务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
  • B王某有权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C邹某一定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D张某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选项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NOT按照出资比例)的权利;(2)选项B: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分类:经济法,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