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月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10.53万元;月末对一些资产进行处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包装物,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2010年购入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5.4万元;转让自己使用过的旧厂房,取得转让收入34万元。企业2012年4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 AA.23.47
- BB.24.93
- CC.26.87
- DD.31.81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月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10.53万元;月末对一些资产进行处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包装物,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2010年购入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5.4万元;转让自己使用过的旧厂房,取得转让收入34万元。企业2012年4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应纳增值税=200×17%+(8+15.4)÷(1+17%)×17%-10.53=26.87(万元)。注意,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除外),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转让厂房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