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2015年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应予锁定36个月的有()。 Ⅰ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人 Ⅱ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Ⅲ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Ⅳ特定对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产于2014年5月取得
- AⅠ、Ⅱ、Ⅲ
- BⅡ、Ⅲ、Ⅳ
- CⅠ、Ⅱ、Ⅳ
- DⅠ、Ⅲ、Ⅳ
- EⅠ、Ⅱ、Ⅲ、Ⅳ
某上市公司2015年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应予锁定36个月的有()。 Ⅰ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人 Ⅱ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Ⅲ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Ⅳ特定对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产于2014年5月取得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46条第1款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①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②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③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