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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甲乙丙三方的约定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协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所以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正确。同时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乙就不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如果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因此,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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