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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其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


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其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你认为应如何确定损失的承担?()

  • A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 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 C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 D双方分提,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依据《合同法》第143条之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是因为甲方逾期提货后导致的风险灭失,因此,应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货物被烧的风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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