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0年1月5日购入专利权支付价款225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7年,法律规定年限为5年。2011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其发生减值,A公司估计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假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及摊销方法保持不变。则至2012年底,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为()。
- A30万元
- B45万元
- C135万元
- D120万元
A公司于2010年1月5日购入专利权支付价款225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7年,法律规定年限为5年。2011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其发生减值,A公司估计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假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及摊销方法保持不变。则至2012年底,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为()。
(1)2010年摊销225÷5=45(万元);(2)2011年摊销225÷5=45(万元);(3)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25-45×2=135(万元);可收回金额=90(万元);(4)2012年摊销90÷3年=30(万元);(5)2010~2012年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45+45+30=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