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货物为主的生产企业,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70万元,可抵扣购进货物的金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本年应纳增值税额为()万元。
- A10.2
- B11.9
- C13.6
- D15.3
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货物为主的生产企业,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70万元,可抵扣购进货物的金额为100万元。甲公司本年应纳增值税额为()万元。
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故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应纳增值税额=(170-100)×17%=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