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下列关联关系中,保荐机构应当联合一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的有()。 Ⅰ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5%的股份 Ⅱ保荐机构持有发行人3%的股份,是其第五大股东 Ⅲ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8%的股份 Ⅳ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持有保荐机构6%的股份,是其第十大股东 Ⅴ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6%的股份,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持有保荐机构2%的股份
- AⅠ
- BⅢ
- CⅡ、Ⅲ
- DⅣ、Ⅴ
- EⅢ、Ⅴ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下列关联关系中,保荐机构应当联合一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的有()。 Ⅰ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5%的股份 Ⅱ保荐机构持有发行人3%的股份,是其第五大股东 Ⅲ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8%的股份 Ⅳ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持有保荐机构6%的股份,是其第十大股东 Ⅴ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6%的股份,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持有保荐机构2%的股份
《保荐办法》(2009年修订)第43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