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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年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年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年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年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公民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住院治疗不能视为居住。
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是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
当猪发生应激时,由于肌糖原迅速分解以供能量需要,结果会通.....
吊机支腿操作应注意事项?..
以活性炭为主要材料的净水器,其耗氧量的去除率应大于或等于..
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个人所得税法》属于()法律部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从承运日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