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开展相关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持其总行的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 )。
- A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B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 C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报告
- D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备案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开展相关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持其总行的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 )。
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总行的授权开展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总行或地区总部等的授权开展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持其总行(地区总部等)的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