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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销售免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销售免税货物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货物运送到企业所在地,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增值税应税货物,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7605元。 (3)为生产免税货物,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元。 (4)接受加工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3000元。 (5)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手链2条,新金手链零售价格为6700元/条,旧的金手链含税作价850元/条,实际向消费者收取差价款5850元/条。 (6)将上月购入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天然气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账面成本900元。 已知:甲企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元)。 (1)甲企业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以旧换新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3)计算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不可以抵扣。税法规定,为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 甲企业以旧换新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850÷(1+17%)×2×17%=1700(元)。(3)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17%=510(元)业务(6):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13%=117(元)。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0-117=393(元)。(4)业务(2):应确认的销项税额=7605÷(1+17%)×17%=1105(元)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700+1105-393=2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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