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学答题网 > 问答 > 中级经济法,会计中级职称,会计考试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 A甲公司1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2年不分配利润
  •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D丁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阿瞬       选项ABD不属于,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C属于,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综上,本题应选C。

分类:中级经济法,会计中级职称,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