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30万元;销售竹制筷子20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5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2.34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 A0.75
- B0.85
- C2.34
- D3.35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30万元;销售竹制筷子20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5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2.34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34÷(1+17%)×5%=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