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约定,2012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当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则在此期间()。
- A诉讼时效中止
- B诉讼时效中断
- C诉讼时效不中止
- D诉讼时效终止
按照合同约定,2012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当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则在此期间()。
《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问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2)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即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也就是权利人开始可以行使请求权时起,诉讼时效期问继续计算。考 点: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