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的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 A违者引咎辞职或撤职
- B违者予以开除
- C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 D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的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五条禁令”具体内容包括:①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②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③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④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⑤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