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日,辍学在家的黄某,在过15岁生日的时候,到原来上学的学校附近,对晚自习放学后落单的学生进行抢劫,整个过程中,被张某和刘某夫妻二人看到(刘某是哑巴,夫妻二人日常生活中用哑语交流)。8月中旬,黄某教唆李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6000元。10月3日,黄某主谋,与赵某(17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40000元。2016年6月19日,黄某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趁一乘客不备,抢夺其皮箱逃跑(箱内有现金5000元)。正在下班途中的公安机关侦查员王某目睹全过程,直接截住黄某,将其抓捕,并在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下列有关王某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既不能做本案侦查人员,又不能作证人
- B王某既可以作本案侦查人员,又可以作证人
-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做本案侦查人员
-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安基础知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根据该《规定》第69条第2、3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AB项错误,“王某目睹全过程”,说明王某应担任本案的证人,因此就不能做本案的侦查人员。C项正确,王某应当担任证人,但不能做本案侦查人员。D项正确,刑诉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王某是本案的证人,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故正确答案为CD。
分类:公安基础知识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