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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纳税人甲某2008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偷税数额占


纳税人甲某2008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期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09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甲某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某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偷税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根据上面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被重伤的税务人员向甲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被害人本人或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B被害人有物质损失,该物质损失既可以是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也可以是间接造成的损失
  • C在法院审理结束之后,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D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 E被害人因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既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本题中税务人员是重伤,不能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选项AB错误。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的立案,是诉讼程序的开端。也就是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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