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黄某获得所在公司授予的20000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价为8元/股。2014年10月1日,黄某按照公司的规定行权,购买10000股公司的股票,当天公司股票的市场价为11元/股,黄某的月工资收入为5500元。2014年10月黄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 A1835
- B1740
- C3435
- D3445
2013年9月30日,黄某获得所在公司授予的20000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价为8元/股。2014年10月1日,黄某按照公司的规定行权,购买10000股公司的股票,当天公司股票的市场价为11元/股,黄某的月工资收入为5500元。2014年10月黄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当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500-3500)×10%-105=95(元)股票期权行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1-8)÷12×10%-105]×12=1740(元)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1740=18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