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对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有()。
-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应纳税款
- B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限期缴纳税款
- 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 D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资产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对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资产。选项A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