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申请之日起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做出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资质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申请的有()
- A与建设单位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 B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 C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
参考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分类:法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