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自2015年1月1日起,甲公司将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给某单位,租期为3年,每年收取租金1 20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原价为24 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至2015年1月1日已使用10年,累计折旧8 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发现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7 6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该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2015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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